
据报道:从10月1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浙江全省所有企业、个体户的登记信息和违法失信记录。这标志着实行32年的企业年检制正式废止,浙江全面实施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昨日,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已建成向社会高度开放的全省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并于10月1日正式开通。同时,《条例》规定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企业将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工商机关对企业实施随机抽查,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拉入“异常名录”管理。
改革红利惠及全省400万市场主体
自今年2月7日国务院批准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来,放宽准入的各项改革在我省依法有序推进,登记制度的改革已经激发了市场活力与民间创业热情,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宽进”的改革红利已经显现。
数据显示,新政实施以来市场主体数量出现较快增长。今年1-8月,全省共新设企业14.8万户,到2014年8月底,全省在册企业总数达到119.51万户,同比增长16.35%;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总量400.75万户,首次突破了400万户,同比增长9.51%。市场活力竞相迸发,民间创业热情高涨,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按照《条例》的要求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确定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建成。截至8月30日,系统共收录全省256.3万户企业(包括在册企业和注吊销企业)的登记备案信息,并做到企业新登记、新备案信息实时公示;共接受公众查询443万余次,在全国各省公示系统访问排名中位居前五。10月1日以后,这个系统将正式开通运行企业年度公示功能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功能。届时,全省近400万市场主体的信息将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开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登录该平台进行企业信息查询。
企业信用监管“一处失信处处制约”
“宽进”之后便是“严管”。被视为“严管”重要基石的《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配套制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五个规章也将同时实施。
据了解,《条例》共25条,主要内容包括所有企业的自主公示信息及各层级政府的行政许可和执法处罚信息均向社会公示;废止年检,启动企业网上年度报告制度;对企业公示和年报信息将开展随机抽查监督;违规企业被打上“经营异常”标签;对违规企业各政府部门联动信用约束;对失信企业开辟信用修复通道等六个方面。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表示,《条例》带来的六大变革,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强化了信用约束措施,不再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而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各部门将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政府部门不对公示的信息事先审查,利用社会化监督来取代单纯的行政监督,形成信息充分共享的全方位监管,做到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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