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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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整电价分类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06-20 点击数:567

     中国工业报6月20日讯(本报记者 杨 明))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通知提出,要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推进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平负担,减少交叉补贴,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在不同分类下按电压等级分档定价,有利于更加科学地反映不同电力用户用电特性和供电成本差异,更大程度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

    (桑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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