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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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乐清出台细化办法 提升企业亩产效益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5-05-03 点击数:186

   据温州日报5月3日讯:亩产不高的企业,可能在夏季用电高峰时,首先被拉闸限电。近日,乐清市在温州率先出台细化的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办法,以电、水、土地和信贷等多种手段,推动企业加快提升单位产出。

乐清市经信局综合科科长王坚介绍,该市在《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加快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把占地1.5亩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这一评价体系。也就是说,当地八成的规上企业必须进行效益排名,并接受由此带来的奖惩措施。

这一亩产评价体系,区别对待规上和规下企业。规上企业排名总得分,由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用电量三项指标相加得来。其中,税收考核的是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工业增加值能反映企业用工环境和劳工权益;用电量则表明企业节能降耗情况。规下企业排名,则只看亩均税收一项。

按上述指标,今后乐清企业被分成A+、A、B、C四档。对规上企业来说,A+档是排名前20%的企业;A档是前20%到70%的企业;B档是后30%的企业;C档是后3%的企业。如果企业符合其他一些条件,能享受升级。比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可以向上跳一级。但如果企业当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就要被降级。

这些亩产分级事关企业切身利益。用地上,前两类企业可以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B类企业不仅不能增加用地,还不能上马和原产能类同的项目,C类企业更是被禁止参加工业用地招拍挂。用电用水上,前两类企业享受保障支持,后两类企业不仅在用电高峰时成为限电对象,还要在平时以高价购买水电。尤其在信贷上,后两类企业名单将提供给银行,引导银行适度收紧贷款。

新出台的亩产评价体系实行一年一评,但用地和项目建设等奖惩措施,一旦实施就需要两三年的周期。乐清在正式实施这一亩产评价体系后,还会出台新增用地弹性年限出让等系列配套制度,以完善该评价体系和奖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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