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日报6月17日讯:农民将土地流转后,不仅能获得租金,还可领到持股分红款。日前,永川区五间镇新建村胡家嘴村民组村民蔡开树就领到了2014年度持股分红款992元,今后,他每年都将领到992元的分红。永川区农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是把国家财政投入农业项目中的部分资金作为股权,确定给村集体和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这一改革的成功试点,目前这一模式已在全区进一步铺开。
2014年,永川区在五间镇进行将部分国家农业项目中的财政投入资金转为农民持股的改革试点,即将国家投入到农业企业中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中的30%,作为农民和村民组集体的固定股权,在确定的股权中,农民占60%,集体占40%。每年由农业企业按固定股权资金的7%,对集体和农民进行分红。
比如,在景圣村和新建村搞农业开发的重庆同申元农业发展公司获得国家财政投入310万元,重庆润色生态农业公司获得国家财政投入210万元,他们就分别将这笔投资中的30%作为固定股份,确定到相关3个村民组和村民组中流转给公司土地经营权的农民头上。
这样,蔡开树家5.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重庆润色生态农业公司后,每年不仅可获得经营权流转的租金,还能当上股民,每年获得这笔固定的股份分红款。
与蔡开树一样,靠这一改革获得国家农业项目投资股份的,还有景圣村白仓院子、绵羊坎村民小组和新建村胡家嘴村民组的村民。
五间镇副镇长叶昌红说,今后,这3个村民组中把土地经营权流转出来的村民,每年都将获得总共65520元的分红款。同时,这3个村民组集体也将获得总共43680元的分红款,集体经济也有了固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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