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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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Environment
浙江台州众创空间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5-08-18 点击数:226

    浙江台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近日出台《关于鼓励众创空间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今后,众创空间可享多项补贴与奖励。

台州市科技局局长鲍宗仁表示,《意见》涵括11条政策,每条政策都直接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和奖励,鼓励众创空间发展。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导师培训、创业沙龙等活动,可获50%的活动经费配套,每年最高可达100万元。

市级科技资金将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在房租、宽带接入、活动经费等方面进行资金支持,同时对在申请各级孵化器、培育创新企业的众创空间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奖励。

在建设过程中,经市科技行政部门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三年内可获得不超过500平方米的房租资助,每平方米每天按资助1元计,三年宽带接入费也可获全额补贴,并可获得一次性30万元的开办费补贴。

同时,为了催化创客成长,鼓励众创空间组织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导师培训、创业沙龙等活动,经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活动可以获得实际开支50%的活动经费配套支持,单个众创空间每年最高可达100万元。

鲍宗仁介绍,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认定的众创空间,将分别给予100万元、35万元、20万元补助。同时,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可获10万元奖励;创客企业获得天使或A轮融资,金额在50~100万元的,奖励众创空间10万元,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众创空间20万元;创客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的,给予所在众创空间20万元奖励;进入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IPO的,给予所在众创空间50万元奖励。

不仅如此,创客也可享受扶持政策。《意见》提出,市级科技资金可出资与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合作设立天使基金,用于投资众创空间内的项目、企业,同时,入驻众创空间符合产业导向并获首期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的创客企业,可获1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据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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