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政策环境

Policy Environment
浙江发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政 重点“两创”示范中心最高支持1000万元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5-12-24 点击数:205

     
据金融科技时报讯: 近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浙江省力争经过3~5年努力,建成以民营经济和“互联网+”为特色的创业创新生态体系,以大众创业培育经济新动力,用万众创新撑起发展新未来。

《实施意见》提出,打造更为有力的创业创新平台。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省中小企业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启动建设一批运行模式先进、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质、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创业创新示范中心,省级财政对全省重点建设的创业创新示范中心给予500~1000万元的专项支持,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建成若干个国内领先、具有国际水准的创业创新示范中心。

在培育创业创新主体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以及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政策;提高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成果转化收益的分享比例,职务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60%;大力实施“千人计划”、 “海鸥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计划,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首个资助周期为3年,资助期限内对每个团队投入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团队所在地政府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团队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各级财政资助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投入。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快培育创业创新融资新模式。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允许创业和天使投资基金按基金长期投资余额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偿基金投资损失;对在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发行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吸收私募投资基金等方式融资;推动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发展一批股权众筹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引导商业银行探索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支行,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各级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可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的融资行为,按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担保。

此外,本次《实施意见》中还提出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纳入《浙江省专利条例》,依法加强创新发明知识产权保护。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