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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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出台规定 “失信者黑名单”将公布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3-07-21 点击数:591

  人民日报7月20日讯  (记者徐隽)最高人民法院1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此规定将于10月1日施行。

  按照规定,具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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