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6-04-22 点击数:129
据重庆日报4月22日讯:4月21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关方案。
会议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阶段性降低我市社保缴费费率方案。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养老、医疗、失业三险费率。其中,降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从20%降至19%;降低参保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从8%降至7.5%;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各降低0.5个百分点,均由1%降至0.5%。
会议同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方案。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调整为5%,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我市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费比例。